刘 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发布日期:2025-01-27作者:admin信息来源:人事科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农田水利建设、城市防洪排涝、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水利招投标监督管理、水利诚信体系建设,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水利行业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领域风险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水旱灾害防御与农电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小水电管理站(安监站)。联系市防汛物资储备站(市防汛抗旱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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