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5-25作者:admin信息来源:株洲市水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措施与成效
《水法》从2002年8月修订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把贯彻实施好《水法》作为改善发展民生的重要保障,作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法规贯彻实施。
1、强化宣传普及,增强依法治水意识。坚持把《水法》宣传作为普法活动中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增强了全民水法意识,突出三个载体。一是以活动为载体。把《水法》作为每年一度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活动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宣传的必须内容。近三年来,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在重大活动宣传中,共制作《水法》宣传展板200多块,悬挂《水法》宣传标语1100多幅,发放《水法》宣传资料2万多份,发送《水法》宣传短信10万多条,并在株洲市城区醒目地段设置大型《水法》宣传广告牌6块。二是以媒体为载体。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对《水法》进行专题性宣传。近三年来,每年都在《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对全市《水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的宣传报道。在《株洲水务网》也开辟了《水法》宣传专栏,对《水法》条文逐条逐句进行宣传解读。同时,还在《湖南日报》、《湖南红网》、《株洲新网》及株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全市贯彻落实《水法》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三是以案例为载体。注重将生硬的法律、法规宣传与查处的涉水典型违法案件结合起来,用人民群众身边发生的违法案件,生动形象地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如2013年以前,株洲县黄龙港内118条非法淘金船,违法淘金作业,造成河道千仓百孔,水生态环境恶化,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我们在宣传中,始终把这一违反《水法》的典型案例作为生动的教材,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水法》,保护水资源,营造健康的水生态环境。
2、强化载体建设,落实依法兴水措施。始终把"打造人水和谐新水利"作为贯彻落实《水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水法》要求,搭建载体,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了《水法》的贯彻落实,把握三个点。一是把握关键点。一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水资源管理作为《水法》贯彻落实的关键,通过管好水资源,推进了《水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了攸县桐坝电站、株洲垃圾发电、炎陵新开电站等重点取水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审查,先后否决了10多个对水资源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有效防范了开发建设导致水资源不平衡和水质下降情况的发生。加强了水资源保护,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河道采砂禁采区,关闭淘汰或搬迁污染企业165家,对164家企业(生产线)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清水塘24口重金属污染水塘治理,启动了霞湾港清淤、清水塘工业废渣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治理工程。落实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出台了《株洲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将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农田水灌溉利用系数四项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目前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了9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了5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上升到了0.517。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13年获得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2015年又全国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二是把握突破点。坚持把水利建设作为促进《水法》贯彻落实的突破点,实现了两项工作同推进,齐发展。近三年来,全市共完成水利建设投入近50亿元,建设各类水利工程6万多处,新增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0多万亩,农田旱涝保收面积达90%以上。市区4个防洪保护圈基本闭合,湘江城区干流堤防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改扩建金盆岭、花南、陈埠港等排渍站17座,城市内涝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完成水库除险加固473座,水库度汛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清除。新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455处,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0.82万。完成酒埠江、官庄等10多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任务,农田灌溉输水、节水能力大幅提升。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奖补资金1亿元以上,带动群众投入资金4亿元以上,修建"五小"水利近3000处,畅通了农田灌溉"毛细血管",为农业灌溉和粮食持续增产提供了坚实保证。启动了水利血防治理工程,共整修加固白石港堤防15公里,有效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实施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从62.8%上升到85%以上。三是把握聚焦点。坚持把防汛抗旱作为贯彻落实《水法》聚焦点,切实落实了各项防御措施,"水多、水少、水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了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汛抗旱机制不断健全,严格实行了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落实各类防灾抗灾预案,积极开展队伍演练和培训,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较成熟的防汛抗灾工作程序。防汛预警平台不断完善,开通了市县防汛抗旱视频异地会商系统,所有重点山洪易发村配备了口哨、铜锣、喇叭等报警设施,汛期定时向防汛人员发送手机天气信息,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防汛预警能力得到提升。科学调度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虽然出现多次较为严重的水旱灾情,但每次重大汛情灾情发生前,市县两级均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来抓,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损失。先后取得了醴东源冲水库抢险、建宁排渍站"朝天口"工程抢险的决定性胜利,连续多年未垮一堤一库、未发生群死群伤、未出现大面积干旱损失。
3、强化水政执法,开创依法管水局面。坚持把水政执法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全力开展"打非治违"水政执法行动,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水事秩序,依靠三铁。一是铁腕治砂。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2010年以来,全市依法取缔非法淘金船155条次,查处取缔、切割采砂船221艘,淘金船218艘,拆除关停各类砂石码头306个。特别是去年12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水务局履行牵头抓总职责,集中1个月时间,一举"荡平"了112家非法砂场,启动了3家规范化砂场建设,彻底根治了湘江砂场林立乱象,基本实现"看不见设备、看不见砂石"的目标,赢得了市政府充分肯定。二是铁律执法。严格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武广高铁、华强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均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近三年来,全市投入4000多万元实施了一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综合治理小流域6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过180平方公里,共对40多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水保方案申报率保持在90%以上,攸县地杰山庄、茶陵慧科生态园先后被国家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三是铁心治污。与环保、畜牧水产、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上餐饮整治活动。近年来,市本级共取缔湘江无证水上餐饮经营活动30多船次。加强了500头猪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强化了农膜和农业用品包装物的管理,减少非点源污染,促进农村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贯彻实施《水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水法意识氛围不浓。社会上对《水法》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部分涉水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事水事活动的自觉性不强,如对办理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缴纳有关规费等缺乏主动性。
2、水政执法力量较弱。市、县两级水利执法队伍还不够健全,软硬件建设还比较滞后。各县市水利部门虽然成立了执法机构,但人员较少,装备落后,执法力量薄弱。5区水利部门都没专门水政执法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水政执法人员。
3、水环境治理任务艰巨。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城乡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市区"一江四港"排污严重超出水体纳污承载能力,湘江和渌江部分河段水质长期较差,全市仍有84.67万人饮水不安全,水环境治理保护任务日趋繁重。
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虚心接受人大提出的批评、建议,抓好整改落实,严格依法履职。
1、进一步加强水法宣传。以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举办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大对水法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水法制意识。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水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强、装备不足等问题,努力构建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人民满意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3、进一步加强水利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利新型投资政策,建立财政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水利融资平台,积极引导民资、外资参与经营性水利项目建设。用好用活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大力发展民营水利。
4、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执行水功能区域划分,严格水源地保护,重点治理不达标排放,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河流湖泊纳污总量,保护好河流、湖泊、水库水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继续打击非法淘金,严格审批河道内建设开发项目,确保河道水畅其流。
4、进一步加强水利改革。按照水利改革目标,强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价等水利改革,着力构筑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水利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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