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株洲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及信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2作者:信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一、受理范围
本举报渠道主要受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线索,包括但不限于:
(一)妨碍河道行洪安全。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行为。
(二)危害工程设施安全。侵占、毁坏水工程(如大坝、堤防、水闸)及其附属设施;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安全的活动;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设施。
(三)违法建设与作业。水利工程建设中无证施工、超越资质施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
(四)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管控失当、安全防护措施严重缺失、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五)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对已经发生的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行为。
(六)其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731-28686740
举报邮箱:383685482@QQ.COM
三、举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如实举报。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对本人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要素清晰。为便于精准核查,请尽可能详细提供问题发生时间、具体地点、涉事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违规事实或隐患情况,并附上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三)联系方式。鼓励举报人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以便核查过程中补充了解情况,并在结案后给予反馈。我们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受理时间。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段(通常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邮箱举报不受时间限制。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感谢您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株洲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水利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