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4年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作者:信息来源:建管科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安排,现将13座一般中型水库2024年度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度汛安全;地方政府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督领导责任,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主管部门责任人要承担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若原责任人工作变动,应及时变更,在全国水库信息管理系统内相应修改,并以正式文件报市水利局备案。
株洲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水利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