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水利局关于解除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1作者: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当前江河水位及后段天气形势分析,依据《株洲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株洲市水利局决定自7月31日10时起,解除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于“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时期,我市部分江河水库水位仍然较高,部分水库尚在溢洪,各级水利部门仍然要继续保持警惕,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水毁修复,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职责,继续做好会商研判、值班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和水工程调度工作,统筹水旱灾害防御,坚决守好水安全底线。
株洲市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水利局管理员